当黄昏时刻在大安公园,一对年纪不对称的男女、挽手漫步于小径步道,男的温文儒雅,头发有些斑白,年约五十来岁,女的年轻貌美顶多才二十出头,从腹部微凸明显看得出她怀有身孕,以他她们年龄差距看该是对父女,但从俩人脸上显出恩爱的表情,及彼此体贴的小动作,又不像是父女而像是对夫妻,确实他们是对夫妻,年龄相差三十多岁一对的老夫少妻,而且还是由义父义女演变成的夫妻。 十七年前三十来岁的他,常到朋友经营的钢琴吧去捧场,认识了一位年轻貌美原住民的坐台小姐,因对她谈吐及举止不俗频有好感,成了她的常客,进一步就上了床,她提出了同居,男未婚女未嫁,独身的他也正好少了个伴,有这等好事那会有不同意的。 不料在她搬来那天,还带着一个三岁的小女孩“筱菁”,他这才知道她十五岁就当了未婚妈妈,女儿还是个父不详的私生女,当下有点被朦骗的感觉,但来都来了、只有忍下心中的不悦。 房子是厅卧厨卫各一的日式小套房,卧室是塌塌米式通铺,当时筱菁才三岁,认为她小不懂事,从未考虑筱菁有睡没睡,就赤裸裸冲锋陷阵,常就看到躺在一侧的筱菁睁着眼睛在看。 说实在这筱菁这丫头还真讨人喜欢,著一头过肩的长发,承传她母亲原住民的血统,尖俏的脸蛋,睫毛又细又长,双眼皮下两个水汪汪的大眼睛,挺直的鼻梁,艳红色的樱桃小嘴,脸脥上还有两个迷人的小酒窝,全身骨架子很均匀,白里透红的肤色,整体而言几乎找不到一点瑕疵,可是丽质天生的美人胚子、唯一小腿上有一块红色胎记,不注意还看不出来。 最重要是她嘴吧甜“爸前爸后”的,让他打心底喜欢上筱菁,把她当女儿般宠爱,把她当宝一样诃护,他曾考虑到筱菁随母姓,身份上记载是“父不详”,往后会被人讥笑而产生自卑,但与她母亲只是同居非合法夫妻,不符法律上规定,他曾去办理过领养,但她又不配合而作罢,故与筱菁关系是非继女也非养女,只能称得上是义父义女。 以他的经济能力,照顾这个家是绰绰有余,对她们确实是已照顾到无微不至,本该是个温馨的小窝,问题出在她母亲本性淫荡,过惯了灯红酒绿的夜生活,不肯辞掉那份工作,刚开始还算安份,虽然酒气熏人下班还会回家,但没多久居然撤夜不归,甚至几天或个把月没见是常事,为此常起争执,但名不正言不顺也管不了。 但她母亲却很情绪化,视筱菁为眼中钉似的、借故就把女儿当出气桶,不是一巴掌,就是用力捏筱菁大腿,常见筱菁腿上红一块紫一块,每次都是义父护着她、他也就成了她的避风港。照顾筱菁几乎